集團公司榮獲國資委2015年度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A級和中央企業2013-2015年第四任期經營業績考核A級,同時榮獲“業績優秀企業”稱號
2016年7月20日,國資委正式發布2015年度和2013-2015年任期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結果。中國保利集團公司因經營業績突出、較好地落實了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,被評為2015年度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A級和中央企業2013-2015年第四任期經營業績考核A級,同時榮獲“業績優秀企業”稱號。
至此,集團公司已先后獲得五次年度業績考核A級,兩次任期考核A級,兩次任期 “業績優秀企業”稱號,一次任期“管理進步獎”。

